丈夫离世前在医院冷冻的囊胚能够拿出来移植吗?
5 月 22 日,一位“准”单亲妈妈的故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。
据悉,小雪(化名)在医院进行试管婴儿移植术期间,丈夫被查出患有白血病,从确诊到去世仅仅 25 天。
她为了给丈夫延续血脉,决定继续进行移植男胚手术,却因没有先例、不合法规,被医院拒绝。她无奈上诉,而这起北京首例冷冻胚胎案已由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
此事一出,网友纷纷加入到讨论的行列中。
有的对一位母亲的担当表示敬佩,“虽然没有丈夫的育儿会很辛苦,但外人应对个人自由意志予以尊重,祝这位女士好孕”;也有人表示怀疑,“对孩子不公平,生下来就没有爸爸!真的不利于成长”。
2015 年的 2 月注定是小雪和她丈夫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刻,还没出正月,二人便早早来到了北京朝阳医院,进行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,为的就是能让二人的爱情开花结果。
原来,二人结婚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孩子,每当看到下学归来的孩子在胡同里走街串巷,小雪的视线就再挪不开分毫。
“我一直渴望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,我也想当妈妈。”
二人的诚意感动了医生,在各项检查都完成之后,医生便着手为他们进行试管婴儿移植。可没想到,老天似乎对这美好的爱情没有丝毫怜惜,2016 年 10 月,小雪的丈夫被查出患有白血病。
“当时感觉天一下就塌下来了,都不知道该怎么办…….”小雪如今回忆起那段灰色的日子,还是忍不住掉泪。
从确诊到去世,才不到 25 天,一个鲜活的、真诚的、本应该成为父亲的男人,在 25 天之后永远地离开了他深爱的妻子、年迈的父母,以及未出世的孩子。
小雪出于对丈夫的眷恋和对公婆的感激作出一个决定:要继续为丈夫延续血脉。但当小雪来到医院,要求将剩余的还保存在医院的 6 枚冷冻囊胚进行移植手术时,却被医院拒绝。小雪无奈选择了诉讼。
应诉时,朝阳医院方面表示,患者丈夫去世后,其与丈夫生前冷冻保存的胚胎或囊胚并非患者一人所有,而是其与丈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所有,患者一人无权处理。
此外,医院方面还表示,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怀孕涉及医学伦理问题,必须考虑到孩子的基本合法权益;
包括胚胎所有人(如患者的公婆)是否要承担出生后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监护人职责问题,孩子的父亲及其亲属身份社会关系等亲权继承权问题等等。
朝阳法院审理认为,小雪无论作为患方主体之一,还是作为其丈夫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,要求继受合同权利义务,继续履行合同,于本案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,其有权单独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合同。
其实,站在院方的角度拒绝对小雪进行胚胎移植术也无可厚非,因为医院没有这样的先例,在法律规范上也没有明确指明夫妻一方死亡后,冷冻的胚胎该如何处置的问题。而且医院还考虑到孩子出生后的伦理问题:单亲身份、谁来抚养...
我国现行的三个行政规章只规定了辅助生殖的相关技术规范,未涉及夫妻权利及行使问题。
虽然冷冻胚胎对于死亡的一方而言只剩下物的属性,但胚胎的意义在于孕育生命,具有人格属性,对于活着的一方仍是自己决定的人格利益。
因此当夫妻双方未明确说明如何处置冷冻胚胎,有一方不幸离世,需要优先考虑胚胎的人格利益。所以才有了朝阳法院同意继续施行胚胎移植术的判决。
一个胚胎,它的形成必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祈盼孕育的结果。胚胎具有发育成生命的潜质,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发生意外,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。
尽管有人会担心,这些胚胎若是有孕育成生命的,那么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是否会产生生理、心理和性格等方面的负面影响。
实际上,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辅助生殖技术存在医学上、亲权上或者其他方面对后代产生严重的不利情形。
泰好国际认为孩子来之不易,相信小雪和她的公婆比谁都珍视,那么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必定会花更多心力来抚养!不知道看到这篇”离世后移植胚胎”文章的你有没有想法呢?
关键词:冷冻囊胚,离世后移植胚胎